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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基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方案的公示
我局收到广东基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内容:广东基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位于博罗县龙溪街道深湖村深湖、新吴屋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蛇岭(土名)地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电子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编号为惠博资源挂(确)字〔2025〕032号,用地面积13333.3平方米。《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编号为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5〕25号,于2025年3月31日经第十七届县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七十一次(2025-4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县政府批准,主要内容为:用地用海分类代码为100101,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3333.3平方米,容积率1.6~2.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1333~33333平方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10%~20%。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为:厂房及自用库房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0.3个,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个(高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应设置地下停车库,地下停车比例≥70%)。
广东基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总平面方案,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2栋4层厂房、1栋4层连廊、1栋7层宿舍楼、地下消防水池、5G通信基站及垃圾收集点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用地面积13333.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00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533.6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33120.7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412.9平方米,容积率2.49,建筑系数52.56%,绿地率10%,机动车地面停车位13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3个。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占地面积为631.5平方米(占用地面积的4.7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建筑面积为4526.2平方米(占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13.67%)。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分别为丁类、丙类,耐火等级均为二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在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凡与以上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